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可以说,全球治理是全人类共同关心且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西方全球治理研究发展及特点
西方对于全球治理的研究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时期的研究由20世纪70年代的自由多元主义、政权理论和制度理论促成,学者关注跨国主义和国际组织研究,重点是国际制度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自由多元主义者对国家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体的唯一性提出质疑,认为国际关系中的非正式协调机制相当重要。在自由多元主义理论框架内,全球治理出现一种“新的治理模式”。它并不否认国家角色的关键性,但强调国家不再是指挥和控制的唯一来源,而是转变为协调者,为非国家行为体有效活动创造条件,并借助“软法律”“政府性”等机制协调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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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时期研究从冷战结束前后至新千年,其重点在于全球现象的规范和伦理问题。冷战后各国对全球治理重要性的认识空前提升。这一时期研究的发起者是罗西瑙,在其编著的《没有政府的治理》一书中,提出与政府统治相比,治理是内涵更为丰富的现象。它既包括政府机制,又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公共机制。随着治理范围的扩大,世界各民族、各类组织得以借助这些机制满足各自的治理需求。杰西卡·格林等人聚焦全球治理领域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市民社会组织、跨国企业甚至个体精英等行为体,指出它们在全球治理中崭新而重要的角色。星野昭吉认为,全球治理既不是全球政府或世界政府,也不是民族国家行为体的简单组合,而是一种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合作以及从地区到全球层次解决共同问题的新方式。
第三时期研究从21世纪头十年至今,重点是对全球性和价值性的讨论。全球治理既面临贫困、跨境犯罪、恐怖主义、气候变暖、能源短缺等危机,又有地缘政治对立、战争冲突、核扩散等威胁。破除治理协调乏力,建立有效的全球监管机制十分重要。研究者加强对全球治理机制复杂性的研究,提议建立更多与全球进程相对应的国际机构。一些研究者倡导改革现有的国际机构,赋予它们更广泛的权力;一些研究者则提出加强对全球治理进程非制度化的政治管理。在全球治理赤字扩大、“逆全球化”加剧及西方民粹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全球治理的权威与有效性等议题得到更多关注,治理权威、合法性和话语权竞争成为研究热点。
西方全球治理理论范式存在缺陷
西方全球治理研究涉及现实主义、制度主义、建构主义、多元主义等多个理论范式,它们紧扣全球治理内涵及结构、国家和国际机构的作用、非国家行为体的角色以及全球治理的适应性、问责性和合法性等重要议题,取得了许多有影响力的理论成果。不过,其主要理论范式仍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
一是研究主题呈现碎片化。全球治理具有多方面、多领域的属性,任何单一理论范式都无法捕捉到这一进程的全部复杂性,学科研究碎片化倾向更使理论比较变得复杂化、难以加深。例如,现实主义强调国家的中心地位,认为国家是全球治理的中心及唯一主要负责的行为体,这有助于我们对全球治理角色的理解。然而,它在分析中很少为社会组织、跨国机构等非国家行为体留出空间。多元主义强调非国家行为体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性以及全球治理网络的普遍性,但这种范式往往忽略了国际体系中精英和权力强弱等问题。再如,建构主义关注观念、规范、规则以及制度如何建构全球治理参与者的身份和利益,补充解释了国家中心理论无法阐释的多行为体、利益和社会目的,但它未能为全球治理变革的影响提供实质性解释。制度主义将制度作为全球治理的主体,强调相互依存、国际机构的重要性,但它无法解释变化,在理解制度影响行为时对因果关系的关注较少。
二是试图强调去权威化、非政治的倾向。从批判理论角度来看,不少全球治理研究的理论范式与国际关系研究中其他“实用主义”方法一样,具有非政治性的特征,也就是“治理”优于“政治”。它们强调全球治理是没有政府的治理,主张国家行为体让位于包括非政府组织、有影响力的精英人士等非国家行为体。托马斯·韦斯认为,全球治理是“减去政府的治理”。斯蒂格利茨指出,全球化的时代特点是没有世界政府的治理体系,只有少数全球性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少数国家或非国家行为体主宰着国际舞台。汤普森提出,只要国家在制定公共政策、影响市场预期结果时遵从或咨询私营部门的意见,就能证明私营权威的存在。实际上,以地缘政治、大国竞争为代表的“高政治”继续影响甚至主导全球治理的进程。当前,欧洲为应对能源危机,不得不减缓“去碳”步伐,加重对化石能源的使用,正在导致虚假的“绿色革命”。
三是过于关注大国,带有浓厚的西方议程色彩。全球治理体系由西方占主导的现实,使得有关全球治理的研究更多反映的是“西方怎么看”“西方想要怎么办”,更多强调的是西方自由主义治理观。这些理论范式将西方价值观和规范作为衡量全球治理规范性、合法性与责任性的标准,往往过于关注大国而低估中等强国和其他中小国的作用,忽视第三世界国家力量不断增强的现实,许多国家被排除在全球治理的决策过程之外。随着以美国为中心的自由主义世界秩序危机的出现,这些西方规范、价值和原则日益受到挑战。
把握全球治理研究的应有趋向
在当前“逆全球化”思潮泛起的背景下,全球治理的同质化、统一性和协调性问题尤为尖锐,没有哪个单一理论范式能够完全捕捉到全球治理的复杂性。因此,超越西方全球治理研究的范式要义,需要呈现全球治理的全貌及代表性。
首先,全球治理研究应同时观照理论与现实。既要关注参与治理主体的多样性,也不能忽视“国家的回归”;既要研究全球治理制度性、结构性的权力,也要关注全球治理的话语权,特别是话语传播本身的权力。当前全球治理研究应聚焦全球治理中的竞合关系,深入剖析全球治理在分配声望、地位和尊重等基本社会承认方面的重要性,竭力弥合因大国竞争、地缘政治冲突导致的治理共识鸿沟。
其次,全球治理研究要着眼亟待解决的全球治理挑战,从当前最紧迫、最棘手的问题入手,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引导对全球治理问题的智识讨论,推动形成社会舆论共识。同时,全球治理研究也应以长期战略思维超越短期危机管理,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理论上构造全球治理“治道变革”的知识体系,推动塑造新的治理模式。
最后,全球治理研究应超越西方中心主义,关注不同国家、群体有关全球治理的利益关切和倡议主张。在西方国家“退群”“缺位”现象层见叠出、非西方世界加速崛起的时代,全球治理研究应以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及新兴国家为代表性样本,更多关切发展中国家对全球治理的认知和需求,更多强调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对全球治理的作用和贡献,更多研究公正、合理、公平、包容的全球治理观,实现从现实的“西方治理”到真正的“全球治理”。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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