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事有善有恶,有美有丑。要问我最钦佩什么?我最钦佩见义勇为。下面是新励成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见义勇为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何为见义勇为?顾名思义:“见”就是看见;“义”就是正义;“勇”就是奋勇;“为”就是行动、作为。见义勇为便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的去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情怀,就有“舍己为人,扶危济国”的无私精神。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义勇二字,撑起了中华美德的一片天。
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总是不绝于耳,只要一有这种事情发生,各大报张和网站就会大力宣传,这种想体现社会存在正义的一面的方法是对的,但总能从这些报导中看到一些误区。像初中生勇救同伴溺水而亡这种报导,我个人认为就不应该推崇。这些孩子在救人的那一刹那,他们肯定没经过太多的思考,他们只是觉得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起的玩伴被水吞噬,他们肯定没有考虑到万一他们出事,他们的父母将会怎么样悲痛欲绝,他们的这种行为会被别人怎样评说等等。
我钦佩见义勇为。但对于罪恶,我们作为普通的公民,应该在力所能及和保护自身的基础上配合警方打击罪恶,但是,我们没有执法的权力,因为法律没有赋予我们执法的权力,所以,我们也没有相应的义务。
见义勇为不是不对,但前提应该是保护自身的安全。消防队员在救人的同时都知道怎样来保护自己,因为他们如果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话又如何去救别人?像今天又看到一个23岁的“英勇”小伙跳水“勇”救同伴而身亡的新闻,这种一命换一命的救助有什么意义!
我们从小就听过一个故事:司马光砸缸。司马光救小伙伴的方式是将缸砸烂,水流光后小伙伴得救了。还有前不久,西湖救人学子——冯玖江,在面对有人跳湖轻生的紧急情况,他临危不乱、机智沉着,特别是他在施救之前先拨打110和120电话的行为,非常理智。
所以,救人应该讲究方法和智慧,一味逞勇就是使蛮劲了。在突发情况面前,我们要理性施救、见义勇为、见义智为。
如果社会的罪恶是靠手无寸铁的公民去见义勇为来维护的话,法律和执法机关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见义勇为应该是一种风气,是一种美好的道德要求,提倡无可非议。但前提依然是,保证自身人身安全。
###3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冬日的寒风肆虐的奔跑于大街小巷,空气中闻着到灰尘的气味。
我坐在电脑前,用力地敲击着键盘,抒发着对你所有的感情。
让时光流回那寒冷的夜晚。在同学家逗留已久的我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往家赶嘴里哼着歌,行走在那个孤寂的只能与路灯为伴的大街上。与其说哼歌是为了寻找一种感情,倒不如说是为了壮胆。
“噗通……”
“呀,这……什么声音,该不会是……”我用力捏住刹车闸,心中的害怕与惊奇互相交织着。眼睛紧闭,头缓缓的向声音发出的方向移动。睁开眼一看,眼睛瞪到从未大过的程度,嘴巴张开。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虽不是光天化日之下。但却在这里动手打人,以多欺少。”我准备骑车立刻离开这是非之地,但心想好歹是个学生,不能袖手旁观;但自己却势单力薄,万一受伤这……?
正在我苦苦思索之际,你的声音通过寒冷的空气传进我的耳朵,让我感到温暖。
“喂,你们这是干什么?”我循声望去,你的轮廓映入我的眼帘,你体格虽不魁梧,但却让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救……救我。“墙角里那个被打得遍体鳞伤,嘴角边留着几滴血迹,微弱的语气透出和乞求的眼神让你心有不忍。
“我劝你还是少管闲事,否则,你和他一个下场。“一个戴着墨镜的小流氓伸出手指,用力指着你的鼻子。
你望望那受伤的人,“我管定了。”我从你的语气中读出一份坚定。你拔开流氓的手,扫去他对你的不尊重。
戴墨镜的流氓向你直扑而来,你一个侧身翻便把他摔倒在地,痛得嗷嗷叫。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从我心里生出。
你转过身,扶起那个受伤的人,询问他的情况,关心的口吻向母亲般。一旁的随从瞪着你,心中的愤怒之火愈燃愈烈,咬着牙,握紧双拳,向你猛跑过来。你只顾关心别人,却疏忽了那个随从。“小心!”我向你大喊着,可惜为时已晚。他一拳重重的打在你的嘴角边。
鲜红的血从你的嘴角渗出,你轻轻擦掉嘴角的血迹,愤怒的盯着他,一拳把他打倒在地。一旁的我看得目瞪口呆,为你的胜利而欢喜,为你受伤而觉得可惜。
落魄的两人逃之夭夭,望着他们仓皇离去的背影,我向你伸出大拇指,你嘴角微微上扬。你把那个受伤的人送进医院,我骑单车离去,仍旧哼着歌,可这次我不怕孤单而行。
我以为你拥有超能力,才能在困难面前挺身而去;我以为你是人们遇到危难第一时间出现的蜘蛛侠;我以为你是未来警察,扛起自己肩上的责任。
不,这些都不是你的称号,你只是一个人,一个在我心中让我钦佩的大写的人!
###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见义勇为”多少年来一直是人们的道德标杆。雷锋说:“在祖国和人民处在最危急的关头,我就挺身而出,不怕牺牲”,这同样为人们所追崇。但我们更应该学会智为,让这种精神理性回归。见义智为亦英雄。
小英雄赖宁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这位为保护国家财产而不惜献身的英雄,成了人们心中的旗帜,也是70、80后的英雄记忆,为了救山火,他永远地睡在了他所热爱的这片热土下。但近来辽宁省新颁布的法律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救火。这不免让人质疑是教育学生“见义不为”、“袖手旁观”,其实不然,反而让赖宁精神理性回归。从学赖宁到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救火,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法律的不断成熟,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也让我们学会见义智为。
撒尿小英雄看到越来越短的导火线,没有飞扑上去,用自己的生命试图阻止悲剧的发生,而是机智巧妙地熄灭导火线,挽救了人们的性命。见义而为不一定要不顾个人安危,它不代表着流血牺牲,也不是有勇无谋的鲁莽,我们应审时度势,理智而为。相反,一名研究生劝阻不良青年打架斗殴时,被这些人踢打致死,如果一个高材生还未来得及实现自己的梦想,却丧命在这些不法分子手中,值吗?他完全可以报警,既让这些人得到制裁,也不至于让自己受害。可见,见义智为才是真英雄。
遇到小偷,我们可以用暗语提醒身边的人,注意防范,并及时报警;遇到有人溺水,应及时找大人和救援人员寻求帮助;遇到不法分子,我们要机智地与其周旋。
见义智为亦英雄。“智”是“勇”的延伸,是“勇”更成熟的体现,让我们重新评估生命的价值,让这种精神理性回归。
###5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新学期,刚公布的新版《中小学生守则》首次把《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合二为一,更简洁明,也更接地气了。我们发现,以往“见义勇为”等提法消失了,代之以“珍爱生命保安全”、“会自护懂求救”等内容。面对危难,在“见义勇为”和“会自护懂得求救、见义智为”之间,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该做何选择?
我认为《中小学生守则》是引导和规范中小学生行为的重要守则,此次《守则》内容的修改就释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将“见义勇为”改成“见义智为”,其实质是引导中小学生在遇到危难之时要学会自护懂得求救。一言以蔽之,见义智为,方为上策。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舍我其谁?见义勇为,固然是一种值得称赞的侠义之举,但是,近年来不少中小学生因见义勇为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让我们换一种思维重新审视见义勇为的方式,见义勇为真的必须奋不顾身吗?君不见,电视新闻里不是时而有青少年因救人而溺亡的吗?君不见,网络报道不是随处可见中小学生因见义勇为而丧命的吗?君不见,孩子们的大好年华就如此断送,难道不可惜吗,不令人痛心吗?
见义勇为,是助人为乐的美好品德,却也摧残了无数祖国的美丽花朵,甚至是花蕊;实则是直接扼杀了无数青少年学子。目睹别人有难,我们就要勇敢地去帮助他,让他渡过难关。可自己呢?因为见义勇为,葬送了多少孩子如花的生命,破碎了多少美满的家庭。在经历了如此多的悲剧与惨案的阵痛之后,我们应该振臂高呼:“见义勇为”实在是应该被“见义智为”取代。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栋梁,要学会自护懂得求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遇到危难,见义智为,方为上策。
见义智为,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向他人呼救,用安全的方法去帮助别人,这何尝不是一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举呢?这既很好地保全了自己,又达到了解危济困之目的,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而那种莽撞而无辜丧命的所谓“见义勇为”的行为,或许最后换来的只是双亲的千行泪,破碎的一个家。所以青少年遇到危难要转换思维,见义,要理性“智为”,不可盲目“勇为”。
懂得见义智为,会自护懂自救,应该成为新时代青少年的行为守则,这更加符合现今社会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时代要求。
现今社会,人们纷纷诟病社会公义缺失,社会道德滑坡,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见义勇为可能不再是人们面对他人危难的选择之举,所以,人们更多选择在自护自救的基础上,见义智为。毕竟,在独生子女年代,没有父母会坐视自己的孩子无辜丧命,在自护自救情况下出手救人,更易被孩子父母和社会接受。如此看来,见义智为不失为上策之选。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删掉“见义勇为”等提法,不是让学生路见不平坐视不管,而是引导他们见义有为,更要见义智为。青少年见义智为,既可解人之困,又可保全己身,还守护了家庭的完整与幸福……如此善举善果,改一字便能实现,何乐而不为呢?青少年见义智为,方为上策,此乃教育之正道,社会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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